一、特殊病种范围
第一类特殊病种:1.高血压合并并发症2.糖尿病3.心脏病(风心病、冠心病、肺心病、扩心病)4.脑血管意外后遗症5.帕金森氏病6.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7.结核病8.系统性红斑狼疮9.肝硬化失代偿期10.慢性老年性前列腺增生症(未手术者)11.银屑病12.癫痫13.重症肌无力14.慢性肾小球肾炎15.精神病
第二类特殊病种:1.恶性肿瘤2.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3.血友病4.再生障碍性贫血5.慢性肾功能衰竭6.慢性白血病7.心脏换瓣术后8.艾滋病抗机会感染9.肝豆状核变性病10.普拉德-威利综合征11.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
二、集中申报时间
第一类特殊病种:年4月10日至6月30日。
第二类特殊病种:工作日内均可申报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殊病工作日内均可申报。
三、申报地点
第一类特殊病种:威远县第一类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医师处(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