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让我们来一起了解
潮州市门诊特殊病种吧~
01
什么是门诊特殊病种
门诊特定病种是指符合规定范围的指定慢性病或特殊疾病。
指定慢性病
高血压、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二级及以上)、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病、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血友病、癫痫、白内障(手术)、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冠心病、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结核病(不含属于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等16种。
指定特殊病............................................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血管炎、多发性硬化(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限肌力3级及3级以下)、重度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心境障碍、强迫症、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艾滋病(不含属于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强直性脊柱炎等12种。
02
如何申请门诊特殊病种
申请享受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机构等领取《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体检表》(下称《体检表》)。
填写《体检表》并粘贴社保卡(无社保卡的凭身份证)复印件。
凭《体检表》及社保卡(无社保卡的凭身份证)原件,到具备诊断资格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下文)根据门诊特定病种诊断标准进行体检,由2名相关专业的医师(其中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不少于1名)在诊断结论上签名,并由该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参保人员凭体检诊断结论、病历资料、社保卡(无社保卡的凭身份证)原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对于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办理。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医院名单如下:
温馨提示
以下7个病种,申请方法式更简便:
1.恶性肿瘤
2.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透析治疗
3.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限肌力3级及3级以下)
4.重度精神疾病
5.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反应治疗)
6.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
7.艾滋病
申请以上病种的参保人可直接凭病历资料、社保卡(无社保卡的凭身份证)到各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办理,。
03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如下:
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如下:
04
门诊特殊病种享受待遇期限
白内障(手术)、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脑血管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肌力3级及3级以下)、结核病(不含属于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等5个门诊特定病种有效期为自认定之日起至当年度结束。
其他门诊特定病种自认定之日起长期有效。
来源:潮州社保
商务合作欢迎-广告预览时标签不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