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18-65周岁
保障期限:一年
保额:5万
保障范围保额高血压并发症补充医疗保险5万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续保者不受此限制),经专科医生确诊因本合同列明的高血压并发症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治疗,对于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获得的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补偿以及元免赔额后,余额部分按%比例给付补充医疗保险金。(元免赔,%给付)
投保价格:¥
投保赵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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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18-65周岁
保障期限:一年
保额:5万
保障范围保额高血压并发症补充医疗保险5万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续保者不受此限制),经专科医生确诊因本合同列明的高血压并发症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治疗,对于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获得的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补偿以及元免赔额后,余额部分按%比例给付补充医疗保险金。(元免赔,%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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