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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丽水市33个病种纳入门诊

发布时间:2019-1-1 3:16:4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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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我不是药神,我是丽水医保》(点击进入原文)针对丽水医保近年来通过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着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进行了深入介绍,近日,丽水医保再次出台利好政策:

针对全市25万慢性病人,建立慢性病门诊就医管理制度。

慢性病门诊就医管理制度,看点在哪里?

(一)将高血压等18个需要常年服药的病种(见附件)纳入门诊慢性病配药管理。慢性病人原有的门诊年度支付限额(一档元,二档元)可视慢性病病种不同再提高-元不等;年1月1日起长期服用的药品报销比例再提高10个百分点;将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脏器功能衰竭等十五个病种纳入特殊病种门诊就医管理范围,符合条件的慢性病人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待遇予以结算(具体病种及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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