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两病”指的是哪两种病?
“两病”指的是:高血压、糖尿病。
02
哪些人可以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医保报销政策?
经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按诊疗规范确诊且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的城乡居民“两病”患者,全部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实行基层医疗机构“两病”规范化管理,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03
怎样办理“两病”门诊手续?待遇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
参保居民“两病”患者在居住地基层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登记和规范化管理建档手续,自建档下月起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04
需要带哪些资料?
①患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医疗保障卡;
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医生的明确诊断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05
报销政策如何?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不设起付线,医保基金支付比例70%。使用国家、省和市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中选药品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家庭医生签约患者定点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一个参保年度内,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元。
06
患者就诊如何结算?
“两病”参保患者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实行刷卡实名制即时结算,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药品费用。在非定点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购药不享受门诊保障待遇。
07
“两病”患者门诊配药时限有多久?
适当放宽“两病”患者门诊配药时限,继续实行“两病”门诊长处方制度,“两病”门诊用药量可在遵循医嘱的条件下延长至3个月。
08
享受特殊病门诊医疗待遇的可不可以享受“两病”门诊保障待遇?
不可以重复享受。属于特殊病种的只能按特殊病种相关政策报销;经确认通过的“两病”患者,只能享受“两病”门诊用药报销。因疾病发生变化可以申请特殊疾病门诊待遇并审核通过的,终止“两病”待遇,按照特殊病管理。
具体相关医保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咨询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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